检验检测机构自我承诺
更新时间:2024-01-19 16:35:00•点击:691 • 企业动态
检验检测机构自我承诺
根据2023年12月1日施行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二章评审内容与要求第八条(二)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好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承诺的规定与要求,我公司现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具有良好的职业行为和服务意识,严守职业道德。
2、在规定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各项检验检测业务,保证对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结果判断的独立性,所有检验检测结果不受任何内部或外部的关系、部门、人员和经济利益的影响干预,保证检验检测行为的公正性。
3、检测时严格执行标准、规程和合同,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科学、准确。
4、对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或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有关客户样品、技术、信息和检测结果负有保密责任,保护客户知识产权,严禁利用客户的技术及信息从事牟利活动。
5、信守协议,为所有客户提供相同质量的检验检测服务,防止和惩治商业贿赂。
6、独立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对检验检测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以文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等方式确保不录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机构从业的检验检测人员。
8、本机构及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法、失职、徇私舞弊行为,愿意接受资质认定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若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以上承诺,本公司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单位名称:淮南市宜青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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