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垃圾分类来了,方案正式公示
更新时间:2019-11-11 13:46:40•点击:830 • 行业观点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督〔2019〕108 号)文件要求,现将《淮南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送审稿)、《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9日-2019年12月9日
2019年11月9日
淮南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和安徽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督〔2019〕108号)等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目标,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稳步推进和边试点、边规范、边推广的思路,有序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探索形成政府推动、党建引领、企业运营、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体系,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规范分类。按照安徽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分法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坚持市级统筹、县区实施、部门指导、上下联动原则,县区政府、管委会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指导垃圾分类。
(二)突出重点,示范引导。各级党政机关、街道社区和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各类协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商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参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以社区为单位,积极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以街道为单元,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
(三)党建引领,社区推进。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党(工)委书记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发动全体党员、各级党组织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以社区为着力点,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工作职责,结合垃圾分类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居民共建共治共享,增强群众在垃圾分类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在开展垃圾分类过程中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市主管部门重点探索建立完善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配套相关设施,防止“先分后混”。市直相关部门重点探索和完善推进本行业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机制和方法。基层社区重点组织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探索和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组织发动单位和个人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来。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城市管理考核范围,推动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终端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实际,从2019年开始,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以资源化、无害化为重点,市和各县区分别有计划选择街道、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分类方法和步骤,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软件、硬件收运体系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培养居民自觉分类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2019年底前,市、县区分别编制本级方案,启动试点工作。
2020年底前,全市公共机构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市辖区至少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寿县、凤台县和经开区、高新区、毛集实验区至少1个社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2022年底前,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确保两个市辖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50%以上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4年底前,实现全市城区(含寿县、凤台县和经开区、高新区、毛集实验区主城区或建成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四、分类措施
(一) 认真抓好示范。选取我市部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居民小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城市范围内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电器电子产品等。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普通碱性电池除外),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厨余垃圾(湿垃圾)主要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烂蔬菜瓜果、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试点单位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和标准垃圾桶的颜色,倡导使用分类垃圾袋,优化分类垃圾桶布局,合理确定垃圾收集容器数量和设置位置,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
(二)多元协同推进。倡导各级政府和基层单位因地制宜探索简便易行和节约易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结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运体系。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限制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和销售,鼓励和引导单位居民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产品,倡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和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推动在快递揽收、分拣、运输、投递环节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循环快递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新能源车辆等新型环保设施设备和物料。
(三)强化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建设,加强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配套体系建设。优先安排分类处置设施建设用地,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并实施升级改造,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四)加大分类宣传。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社会认识水平。加强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培养一代人的文明习惯和公共意识。采用“积分兑换”“绿色账户”和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荣誉奖励等激励形式,调动居民参加分类投放的积极性。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引导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学习借鉴“桶边值守”做法,依托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建立和充实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监督员、宣传员队伍,引导居民正确实施垃圾分类投放。
(五)加强法治保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地方性立法工作,健全标淮规范,强化刚性约束,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9年底前)。围绕推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重点做好成立市、县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拟制出台推进垃圾分类意见和试点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单位和区域,公开招标确定合作企业,展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等工作。
(二)示范运行阶段(2020年底前)。围绕建设高质量示范点,重点做好规范示范点建设运行,拟制建设和评价验收标准,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探索成片推进的方法和机制。基本建成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运和处理设施体系,实现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全覆盖,市辖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寿县、凤台县和经开区、高新区、毛集实验区至少有1个社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等目标任务。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底前)。总结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确保两个市辖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50%以上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四)巩固完善阶段(2024年底前)。围绕巩固、提升和完善,进一步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薄弱环节攻坚,健全分类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全市城区(含寿县、凤台县和经开区、高新区、毛集实验区主城区或建成区社区)生活垃圾全覆盖,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组织实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
其他县区、管委会参照市级做法成立本级领导机构,展开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试点;田家庵区、高新区负责配合、督导本辖区内市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实施;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标准纳入物业管理等有关服务合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媒体宣传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评选考核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计划,抓好全市中小学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会同主管部门做好垃圾分类相关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查处私拉乱倒、车窗抛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工作;其他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负责推进本行业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操作指南,规范收集容器设置,完善试点单位考评办法。同时,明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城市管理考评等指标体系,细化考评指标,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
附件:1.淮南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重要职责部门分工
2019年11月8日
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论述,切实改善我市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等五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住建部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城建〔2019〕56号)、安徽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督〔2019〕108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按期实现“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目标,本着因地制宜、示范引路、多方齐动、集智创新和边试点、边规范、边推广的思路,从现在开始,以探索和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为核心,市和县区分别选择一批居民小区、党政机关、教育医疗等领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简便节约易行易推广的垃圾分类方法。
2019年年底前,市、县区分别编制本级方案,启动试点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市公共机构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市辖区至少有1个街道,寿县、凤台县和经开区、高新区、毛集实验区至少有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2年,全面推进市辖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确保两个市辖区全面达标;2024年,实现全市城区(含寿县、凤台县和经开区、高新区、毛集实验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分类标准
按照安徽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采用四分类标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
三、市级试点范围
(一)居民小区
试点范围:文明村南区、北区,共计31栋楼,60个单元,住户688户。
南山村A、B1、B2、C1、C2、D区,共计76栋楼,共计239个单元,住户1998户。
恒大绿洲一、二期,共计22栋楼,27个单元,2800户。
三个小区合计:129栋楼, 5486户。
分类模式:
1、全智能化模式:文明村、恒大绿洲配置:智能垃圾袋发放机、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箱、智能称重回收箱、智能分类卡等设备设施。居民每月凭智能分类卡从智能垃圾袋发放机中领取智能分类垃圾袋,将家中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袋装化,投入到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箱中;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到智能称重回收箱中。不同的垃圾由不同的渠道运输处理,厨余垃圾运往我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有害垃圾集中运往省内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运往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基地;其他垃圾运往东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和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完成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工作。
2、半智能化模式:南山村在单元口配置普通分类垃圾桶;智能称重回收箱、智能分类垃圾袋、智能垃圾分类卡等设备设施正常配置。收运环节工作跟智能化模式相同。
设备设施配置明细:
1、智能分类卡。在文明村、南山村、恒大绿洲以每个家庭为单位,办理智能垃圾分类卡,实名制绑定,一户一卡,确保源头可控。考虑到房屋出租、产权转移等原因,预计办卡数量在5500张左右。
2、智能垃圾袋发放机。智能垃圾袋发放机的配置标准,参考友邻地市试点做法,基本是按照500户/台的标准和小区实际情况进行配置,我市生活小区试点设备数量如下:
文明村南、北区,南山村A、B、C、D区各1台,恒大绿洲一、二期各1台,共计8台。
3、智能垃圾袋。在试点第1年,为了提高居民的参与积极性,文明村、南山村、恒大绿洲每户居民每月免费发放1卷厨余垃圾袋,合计全年发放65832卷。
4、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箱、分类标准桶。文明村按照现有的垃圾集中投放点位配置智能垃圾分类箱,具体如下:
文明村南区:15.16.17栋设置1台,18.19.20栋设置1台,23.24.25栋设置1台,28. 38-1.38-2.11室(老别墅3栋)设置1台,29.30.31栋设置1台,32.33.34栋设置1台,共6台;文明村北区:2.5.6栋设置1台,3.4.9.12栋设置1台,7.8.11栋设置1台,10.13.14栋设置1台,共4台;合计10台。
恒大绿洲每栋楼设置1台,共计22台。
南山村在不改变现有住户垃圾分类投放习惯的情况下,给已经设置的垃圾投放容器,按照《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要求,进行垃圾桶分类标识的更换。
5、智能可回收物称重箱。智能回收设备按照1000户1台的标准配置:文明村南区、北区:各设置1台;南山村A、B、C、D区:各设置1台;恒大绿洲一、二期:各设置1台,共计8台。
(二)党政机关、教育医疗单位
试点范围:市行政中心办公区:A、B、C、D、E、F、G栋,含楼内办公的所有单位,共计96家单位;市公安局办公区:含楼内所有二级机构;市国库支付中心业务用房办公区12家单位;财金大厦5家单位;安徽理工大学、市第一人民医院洞山门诊2家单位,共计116家单位。
分类模式:在每层楼的安全通道口或茶水间设置四分类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在电梯口设置两分类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在办公楼出入口设置智能可回收物称重分类箱(塑料、纸张、有害垃圾);在食堂设置厨余垃圾集中投放点;其他可回收物(金属、玻璃)、电子产品、大件垃圾采用电话预约上门。为每个办公室配置智能垃圾分类卡1张,工作人员将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桶,由物业保洁人员收集并交环卫部门清运;将可回收物投放至智能可回收物称重分类箱,再由垃圾分类服务公司收运处理;利用互联网及物联网技术对分类情况进行量化、实时监测及反馈。
(三)学校
试点范围
分类方式:在宿舍一楼出入口设置垃圾集中投放点和智能称重回收箱,为每个学生宿舍配置智能垃圾分类卡1张,学生凭垃圾分类卡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将可回收投放至智能称重回收箱;每层楼配置四分类垃圾桶1组。
基础设施配套:宿舍楼一层放置五分类智能称重回收箱1台,楼层四分类垃圾桶24只,垃圾集中投放点2处(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各2只240L标准桶);宿舍分类垃圾桶218只,智能卡872张,配备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员等工作人员2名。
(四)医院
试点范围:市第一人民医院洞山门诊部。门诊部共计2层。一楼医疗诊断室13个及服务大厅,二楼住院病房9间,工作人员约50名。
分类模式:门诊部医疗垃圾由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门诊部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的收集容器明确分开,在主要出入口,楼梯口、大厅、楼层过道设置楼层分类垃圾桶;住院部的病房内设置室内分类垃圾桶。洗手间、茶水间设置楼层分类垃圾桶。
基础设施配备:一楼大厅放置2只楼层分类垃圾桶,13间科室各放1只室内分类垃圾桶,茶水间、楼梯间、卫生间放置1只楼层分类垃圾桶,配备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员等工作人员1名。
二楼9间病房里各放置1只室内分类垃圾桶,检验室门口、卫生间各设置楼层分类垃圾桶。
四、分类经费
党政机关生活垃圾试点经费由市财政以奖代补方式解决;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费由各县区(管委会)承担,市财政以奖代补。
五、运行模式
市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采取市场化运行,通过公开招标,由中标企业负责运营服务。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年底前)
1、市和县区分别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编制本级方案,确定试点范围,完成招标采购,启动试点工作。
2、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机关人员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100%。
(二)运行阶段(2020年底前)
1、市级试点全面探索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县区级试点重点探索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系统。
2、强化指导,定期调度,相互观摩,基本形成简便易行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
3、生活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85%以上,投放准确率达到80%以上;党政机关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
4、全市公共机构普遍实行生活分类,市辖区至少有1个街道,寿县、凤台县和经开区、高新区、毛集实验区至少有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推广阶段(2022年底前)
1、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确保两个市辖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50%以上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区域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0%以上,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党政机关垃圾分类试点区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
(四)巩固阶段(2024年底前)
实现全市城区(含寿县、凤台县和经开区、高新区、毛集实验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并保持常态运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高度,充分认清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凝聚强大合力,打赢打好生活垃圾分类的攻坚战、持久战。
(二)强势宣传。新闻媒体和主管部门等都要主动加强宣传,强化正面引导,普及分类知识,凝聚社会共识,动员全民参与,使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家喻户晓,使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成为全民自觉。要加大对不支持、不参与垃圾分类行为的公开“曝光”,运用反面典型,引导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要从娃娃抓起,以幼儿园和中小学生为重点加强垃圾分类教育,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促进一代人养成良好文明习惯。
(三)集智探索。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广泛借鉴,重点围绕家庭分类投放、小区分类收集两个环节,充分发挥各级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探索和总结简便节约、易行易推广的垃圾分类方法,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展开。要以垃圾分类工作为载体,积极探索以社区为着力点、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的渠道,在推进垃圾分类的进程中,实现基层治理水平的同步提升。
(四)示范引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办法,各级机关事务管理等主管部门,要指导机关和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指导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商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各级党组织和机关单位,要组织和发动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带头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并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推动者。
(五)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入保障机制,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经费预算范围,投入必要的经费,完善配套的设施,满足运行的需求,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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