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9年度检测行业统计直报工作
更新时间:2019-11-15 01:48:15•点击:1255 • 行业观点
根据《市监检测函〔2019〕2143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测行业统计直报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2019年12月,各单位组织学习《市监检测函〔2019〕2143号》文件精神,2020年1月各有关机构登录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进行数据上报。2020年2月认可检测司负责组织对统计数据进行校验和质量审查,并根据校验和审查结果督促上报机构完成数据修正完善。
具体填报说明:1、检验检测机构应依法如实报送统计数据和有关材料;2、同一法人实体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仅填写一次;3、同一检验检测机构的统计数据仅由一个部门审核;
具体上报内容:
1、数据直报系统要求填报的资料
2、企业2019年运行情况
一、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
二、遵守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的情况
三、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情况
四、2019年度,本机构的突出成绩、先进事迹,以及为质量提升和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战略、双创活动等提供技术支撑的典型案例(选报)
五、基本情况及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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