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9年度检测行业统计直报工作

更新时间:2019-11-15 01:48:15点击:753 行业观点

数据统计直报

根据《市监检测函〔2019〕2143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测行业统计直报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2019年12月,各单位组织学习市监检测函〔2019〕2143号》文件精神,2020年1月各有关机构登录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进行数据上报。2020年2月认可检测司负责组织对统计数据进行校验和质量审查,并根据校验和审查结果督促上报机构完成数据修正完善。

具体填报说明:1、检验检测机构应依法如实报送统计数据和有关材料;2、同一法人实体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仅填写一次;3、同一检验检测机构的统计数据仅由一个部门审核;

具体上报内容

1、数据直报系统要求填报的资料

2、企业2019年运行情况

一、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

二、遵守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的情况

三、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情况

四、2019年度,本机构的突出成绩、先进事迹,以及为质量提升和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战略、双创活动等提供技术支撑的典型案例(选报)

五、基本情况及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附件:

1.检验检测机构报告格式(2019年度)

2.国家质检中心社会责任报告格式(2019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