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氨氮(征求意见稿)》发布
更新时间:2019-12-16 22:16:58•点击:1194 • 行业观点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征求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氨氮(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是基于环境因子与特定对象之间的剂量—效应(反应)关系做出的科学判断,不考虑社会、经济及技术等方面的因素,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制修订生态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生态环境质量以及进行生态环境管理的科学依据。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生态环境基准也将适时修订和更新。“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氨氮”是我国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之一。为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基准制定过程,特编制《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技术报告—氨氮》。
氨氮对水生生物毒性效应明显,是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基本项目之一,也是我国水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约束性指标之一。“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氨氮”依据《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HJ 831-2017)制定,反映现阶段水环境中氨氮对95%的中国淡水水生生物及其生态功能不产生有害效应的最大剂量,可为制修订相关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预防和控制氨氮对水生生物及生态系统的危害提供科学依据。
推荐阅读
-
淮河南岸A区项目及姚家湾片区提升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幼儿园、邻里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5-11-11 10:28:48•832 次
-
淮南市鸿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5-10-28 09:35:09•525 次
-
关于淮南高新区青桐大道西侧G01-C1-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的函
2025-10-27 13:09:58•721 次
-
淮南市宏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宏安机械喷漆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5-10-17 16:00:33•359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