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L铁质空、废油桶是否按危险废物管理
更新时间:2020-03-10 21:51:08•点击:1267 • 行业观点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互动答复消息,官方回复如下
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第“6.1 以下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中“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如贵单位产生的200L铁质空、废油桶能够满足上述要求,可以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纳入固体废物管理,并根据其危险特性及沾染物危险特性,视情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感谢您对安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未尽事项请电话咨询,0551-6237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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