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L铁质空、废油桶是否按危险废物管理

更新时间:2020-03-10 21:51:08点击:868 行业观点

危废标识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互动答复消息,官方回复如下

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第“6.1 以下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中“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如贵单位产生的200L铁质空、废油桶能够满足上述要求,可以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废油桶

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纳入固体废物管理,并根据其危险特性及沾染物危险特性,视情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感谢您对安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未尽事项请电话咨询,0551-62372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