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气办通报2018年前四个月空气质量形式

更新时间:2018-04-30 00:58:38点击:1336 行业观点

为持续稳定推进我省空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议要求,现将今年前四个月全省空气质量形势通报如下:

今年前四个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65.6μg/m3,比2017年同期下降9.9%。马鞍山、芜湖两市同比不降反升,升幅分别为1.4%、34.7%。亳州、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黄山等6市降幅未达全省平均水平。

4月1日—26日,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6.6μg/m3,同比下降15.3%,六安、芜湖、黄山3市同比不降反升。合肥、亳州、蚌埠、淮南、安庆等5市降幅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1月1日—4月26日,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98.2μg/m3,比2017年同期下降7.4%。滁州、马鞍山两市同比不降反升,升幅分别为11.8%、3%,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六安、芜湖等7市降幅未达全省平均水平。

1月1日—4月26日,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5.7%,比2017年同期上升7.7个百分点。六安、马鞍山、芜湖3市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7.7、4.3、21.3个百分点。


大气质量
省大气办要求


(一)切实做好当前秸秆禁烧工作。午季即将到来,各地要按照往年的做法,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督查巡查和值守力度,确保二季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加快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2018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围绕“五控”措施,细化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加快推进整治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近期,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对我省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摸排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完成。

(四)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各地要继续保持空气质量日调度机制,密切关注本辖区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对数据异常升高的问题,会同第三方运维公司,开展污染源和仪器设备排查,纠正问题数据,确保监测数据客观准确。

(五)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降尘力度。近期,多地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出现大幅反弹,根据各地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反馈,多数地方降低了道路洒水、冲洗频次,道路积尘较厚。请各市持续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切实降低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