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态综合补偿机制?

更新时间:2019-11-21 22:54:43点击:1804 行业观点

生态补偿机制

2019年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正式发布《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生态综合补偿机制。

本次《试点方案》安徽省获得5个试点县名额。

那么什么是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呢?具网络资料显示,生态综合补偿机制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促进补偿活动、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的各种规则、激励和协调的制度安排。

对保护行为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依据是保护者为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所付出的额外的保护与相关建设成本和为此而牺牲的发展机会成本。对破坏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的补偿依据是恢复生态服务功能的成本和因破坏行为造成的被补偿者发展机会成本的损失。

通俗的讲就是谁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就对其进行一定的收费,你对环保做了贡献,就拿其中的部分资金对你进行一定的补偿。比如安徽省淮南地区,为了保护合肥大气环境,进行退耕还林,那合肥就应该拿出一部分资金,对这些地区进行补偿,同样,田家庵地区为了保护淮南山南新区及老龙眼水库的水质,禁止发展工业及水产种植业,那山南新区也应该对这一地区进行生态补偿。

近年来,我国生态补偿资金渠道不断增加,规模大幅提升,但仍存在来源缺乏多样性、使用不够准确、效果不强等突出问题。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将以国家生态安全、美丽中国建设为目标,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重点,以提高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核心,在全国选择一批试点县开展生态综合补偿工作,创新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转变生态保护地区的发展方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实现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的良性互动。

生态补偿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主要内容:

1、对生态系统本身保护(恢复)或破坏的成本进行补偿;

2、通过经济手段将经济效益的外部性内部化;

3、对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的投入或放弃发展机会的损失的经济补偿;

4、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区域或对象进行保护性投入。

附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

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省份及试点县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