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省级生态环境执法事项“双随机”抽查摇号

更新时间:2020-01-04 23:03:12点击:840 行业观点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2号)精神,根据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近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了省级生态环境执法事项“双随机”抽查摇号活动。

“双随机”抽查摇号

按照年度抽查计划,通过我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和ODS类企业,及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了随机抽取。本次“双随机”抽查摇号,共随机抽取了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5家,ODS类企业3家,抽取执法人员15人(16人次),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抽取结果于近期组织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通过“双随机”抽查摇号,公开透明地调配了执法力量、选取了执法对象,确保了随机抽查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