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多少家生态环境社会检测机构?

更新时间:2020-01-12 23:54:12点击:827 行业观点

在我国现已基本建立了“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环境检测机制构架。现阶段,全行业检测能力共计达到三十万人上下。

今日(10日)上午,我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陈善荣在介绍环境检测工作发展状况时表达,现阶段,生态环境部已建立国家、省、市、县4级环境检测架构,共有检测组织3336个、检测工作人员约6万余。

陈善荣说,除生态环境部外,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职能部门相关检测组织也在进行环境检测,涉及环境检测业务的组织共为5000家,从业者约6万余。

此外,在我国检测市场迅猛发展,全社会检测组织超出3500家,从业者超出18万余。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环境检测服务市场化是环保体系建设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在我国推行的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所在环境检测组织为主进行检测活动的单一管理机制。

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颁布《关于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放开准入条件,充分运用政府的主导地位和市场在资源分配中的决定性功能,鼓励社会环境检测组织提供检测服务供求。凡适合社会能力担负的服务性环境检测业务,要创造条件,全面放开。鼓励社会环境检测组织参与排污企业污染源自行检测、自然环境损害评估检测、环境影响评价现况检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检测活动,推动环境检测服务行为主体多元化和服务形式多样化。

与此同时,有条不紊放开公益性、监管性检测领域。社会环境检测组织应对所提供数据监测的真实有效和精确性负责,不断完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范环境检测行为。

近些年,一些地区不当干涉环境检测行为层出不穷,排污企业数据监测弄虚作假屡禁不绝,环境检测组织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造成环境检测数据质量问题突出。

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组织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部分数据监测出现异常,采样系统遭受人为干扰,并在查证有关状况后依法移送国家公安部。经调查,临汾市环境保护局原局长张文清指使,相关工作人员对全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行干扰近百次,造成数据监测严重失真达53次。

《环境检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在此之前已向各界人士征询建议。征求意见明确提出,“注重保障参与行为主体的平等权益”“社会环境检测组织可以接受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企业经营者的委托从事环境检测活动。”

生态环境社会监测力量

将来,对政府部门环境监测单位和社会环境监测单位同等对待,实行相同的单位、人员、设备器材要求,接纳相同的监管,对所提供监测数据担负相同的责任义务。

陈善荣介绍,现阶段,在我国已建成包含大气、地表水、土壤、海洋、生态、噪声等因素,功能齐全、遍布全国的环境监测网络。重污染区域空气指数形势预报从7天拓展到10天,关键地区预报从2天提升到3天。对污染全过程预报准确度达到100%,污染程度预报准确度均值接近80%,达到全球领先水平。

陈善荣介绍,到2025年,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环境监测体系将基本上建成,统一的环境监测网络基本上建成,统一检测评估的工作机制也将基本上建立。届时,“政府部门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检测新格局基本上建立。

在此前举办的全国环境监测工作报告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环境监测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工作,要保持“大检测”,确保“真准全”,支撑“大保护”。2020年要加快推动出台环境监测条例及配套制度文件,全面深化生态环境质量分析评价、预测预报和风险评估,加强检测评价结果应用,完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