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思路做环评
更新时间:2020-01-14 00:12:52•点击:641 • 行业观点
关于环评体系,主要的参与者有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评估中心、环保局。其中每个角色在环评体系中地位就不多说了,大家都知道。现在大多数人的观点是斩断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环评单位与环保局之间的利益联系,以达到环评单位客观、公正的立场。焦点集中在如何斩断,其要求难度就好比要求所有公务员在利益面前不腐败一样,可以吗?
既然人性是趋利的,那么干脆就换个思路。
其实我们可以参考如今的司法体系。假想环评单位是律师,建设单位是代理人,环保局是法院,评估单位可以充当检察院。新的体系诞生了,环评单位不用纠结了,一心帮助企业;环保局是裁判,准绳就是法规、标准;评估单位充当检察院工作,并兼职公益性质(事业单位);旁听席可以有公众,专家等。
那么每个角色具体工作是什么呢?
建设单位(代理人):付钱给环评单位,提供项目相关技术资料,项目申报等审批流程,答辩会后对可能产生的整改措施进行确认承诺。
环评单位(律师):接受委托,编制环评文件,替建设单位接受“答辩”。
环保局(法院):受理建设项目委托,组织某项目答辩会,最终做出审批结论。
评估中心(检察院):受环保局委托,对建设项目情况进行审查,组织公众参与,汇总公众意见,答辩会上就项目环保方面的不妥之处和公众疑问,进行询问,并提出整改措施。
以上体系顺畅运行前提:
环保局(法院):公正立场,准绳就是法规、标准,审批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和法律基础,可做出合理判别。
评估中心(检察院):公益代表,因需要承接公众参与,需要搭建一个信息平台和充足的人员配置,同时必须相当专业(不仅需要提出问题,还要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
环评单位(律师):掌握专业知识,大量案例,可以针对评估中心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分析反驳,最终取得一个企业可以接受的方案。
以上三方都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那必须加入一个类似司法考试的一个行业准入机制。
理不辨不明,环评单位(从企业角度,经济最优)和评估中心(公众角度,环境最优)分别从不同角度对项目进行讨论,当双方达到一个平衡点时便是最优方案。
环保局参考答辩会的结果、环评文件以及现场材料做出审批结论。
审批意见应包括二部分:一是,企业需要遵守的红线,即排放限值,总量控制指标等;二,企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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