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内十大类三十小类行业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更新时间:2020-03-08 00:26:56•点击:807 • 行业观点
生态环境部前不久下发执行《关于统筹做好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当中,在全力支持有关领域企业开工复工措施中,制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方便新项目开建。
一、豁免一部分新项目环境评价手续申办
持续贯彻落实好已出台的新冠病毒性肺炎病疫情防治期内急需的医疗服务、物资供应生产、科学研究实验等三类项目建设环境评价应急服务保证政策。提升与排污许可制对接,对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影响民生工程且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执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有关领域,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到有毒、有毒及危险物品的仓储物流、物流运输业等10类别30小项领域的新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拓展环境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
将环境影响总体性可控、受病疫情影响比较大、就业劳动密集型等民生工程有关的一部分领域列入环境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包括建设工程、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加工制造业、养殖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领域,共涉及到《名录》中17类别44小项领域。
三、强化新项目环保审批服务
动态更新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吸引外资层面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三本台账”,提早参与,开辟绿色通道政策,提高审批效率。对开工复工重点项目、生猪规模化养殖等新项目,采用拉条挂账方法,主动做好环保审批服务。创新环境评价管理方法,公开环境数据资料,优化流程管理,实现“不见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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