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中废水监测要点及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9-11-25 13:41:01•点击:1269 • 行业观点
企业废水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就是不含工业废水,企业只有排放生活污水的情况。
第二种是按工业废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分类,含无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无机废水,含有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有机废水。例如电镀废水和矿物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无机废水,食品或石油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有机废水,印染行业生产过程中的是混合废水,不同的行业排除的废水含有的成分不一样。
第三种是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分类,如冶金废水、造纸废水、炼焦煤气废水、金属酸洗废水、化学肥料废水、纺织印染废水、染料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电站废水等。
第四种是按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分类,如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镉废水、含汞废水、含酚废水、含醛废水、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含有机磷废水和放射性废水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废水监测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地反映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水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及时检验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和是否能够达到初步设计的要求,准确地评价所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同时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的结论相对照,成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方针的完整体系,为今后的环境监督管理、污染源控制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注意事项
1、废水监测的对象和范围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废水监测的对象是:与建设项目配套的各类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处理设施以及与外部水环境相沟通的界面。
对于新建项目,废水的检测范围包括生产废水、清净下水和生活废水的外排口:废水处理设施(包括回用水的处理设施)的进、出口。
对于改、扩建项目,废水的监测范围不仅包括项目本身产生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和生活废水的外排口,废水处理设施(包括回用水的处理设施)的进、出口:还要根据具体废水流向,对进入已建成的环保设施(包括回用水的处理设施)或与已建成项目的废水混合后排放的外排口进行监测。同时,还要对原有项目的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对于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还需要对接纳废水的水体进行监测,以考察废水进入江河、湖库后污染物的削减趋势和江河、湖库接纳废水后的水质状况以及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
2、废水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
验收监测中所监测的污染因子要能够反映不同类型点源的废水类型特征,监测人员必须深入现场了解工艺路线和排放废水特征,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初步设计确定的污染因子,同时按照执行标准中的控制项目,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项目以及受纳水体敏感的污染因子,最终确定废水监测的因子。
环保设施的监测因子对废水处理设施的监测是为了检验该设施对某种或某几种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因此其监测因子主要按照初步设计中提出的设施主要处理的污染物种类,有设计指标的污染物来确定。2.2废水外排口的监测因子废水外排监测因子的确定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确定:①根据原料、工艺、产品及中间产物分析得出的特征污染物。②环保影响报告书(表)和初步设计中提出的污染物。⑧属于国家或地方控制的污染物。④属于国家验收登记统计的项目。⑤属于所在地区、相关流域重点控制的污染物。
环境水质的监测因子对于多数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时进行环境水质的评价不是必需的,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一般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相应的评价标准,需根据水质类型,废水类型确定评价标准,否则,监测结果无从评价。
监测频次的确定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频次的确定,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初步设计、现场考察结果并结合地方环境管理情况,本着全面反映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的原则,在不违背国家规定,不给企业增加负担的基础上确定监测的频次。②对生产稳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规律的污染源,以生产周期为采样周期,采样不得少于2个周期,每个采样周期内采样次数一般为3~5次。③对有废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调节池的建设项目,其废水为稳定排放的,可采瞬时样,但不得少于3次,对间断排放水量<20m3/a,可采用有水时监测,监测频次不少于2次。④对非稳定连续排放源,一般采用加密的等时间采样和测试方法,一般以每日开工时间或24h为周期,采样不少于3个周期:采用等时间采样方法测试时,每个周期依据实际排放情况,按每2~3天采样和测试一次,水环境质量测试一般为1~3d,每天1~2次。监测点位等要求按《地表水和废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SL/T183)执行。
3、废水监测的布点布点
应以说明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治理效果和排放量为目的,在资料收集和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确切了解废水的种类、具体流向、治理设施、处理过程和排放点,改扩建项目还要进一步考察前期项目的废水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可从以下几方面确定项目废水监测的点位。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确定本项目所包含的各种废水处理设施,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初步设计的资料中,对处理设施中污染物的去除效果是有要求的,这些处理装置的进、出口是验收监测的必测点位,检验这些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指标,能否正常有效地运转。
废水达标排放的监测①对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废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考核。②对清净下水排放口,原则上应执行废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他行业排放标准有要求的除外)。⑨总排口可能存在稀释排放的污染物,在车间排放口或针对性治理设施排放口以排放标准加以考核(如电厂含油废水),外排口以排放标准进一步考核。④废水混合排放口以计算的混合排放浓度限值考核。⑤同一建设单位的不同废水排放口可执行不同的标准。应重点考核与环境发生关系的总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部分行业)。其中的浓度限值以日均值计,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以月均值计。
4、实际采样过程中如何科学的核对废水排放量
在三同时验收监测的过程中,科学的核对废水排放量是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按照企业废水流量计的读数来核定该企业的废水排放量,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在废水设施的验收监测过程中,有些极个别企业为了使废水浓度和总量最终能够达标,往往会存在暗管偷排、漏排的现象;有些行业的废水浓度较高,在进行预处理前,允许存在一定的稀释比,但是某些企业为求排放达标,减少废水处理的成本,任意加大稀释比来降低原水的浓度,或者将自来水暗管装在废水处理设施的最后几个处理单元、废水流量计下游,来降低废水的排放浓度,减少废水的排放流量。那么这就要求我们在监测过程中不仅要监测废水的排放流量,还要仔细核对废水设施的进水量,将设施的进、出水量进行比较,以便于检查和了解废水设施能否按时按质的处理企业产生的废水。
(二)有的企业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有缺陷,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按正常处理/停留时间处理出来的废水根本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求,企业便在监测时提前将污水在某个处理工段,比如生化处理阶段、耗氧或者曝气阶段等增加停留时间(有时候为了验收能够顺利通过,甚至停留几天时间),以使废水在监测期间能达标排放,这样的废水即使监测结果是达标的,也不能证明其设施是合格的,是有能力处理好废水的,更是不能通过验收。这种情况下,就更需要我们监测人员在监测过程中进行仔细的现场勘查,了解废水处理工艺的每一个阶段的功能,掌握废水设施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各个处理阶段的停留时间,是否符合废水排放量和排放周期的实际情况。
随着环境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很多废水排放量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都已在废水排放口安装了自动流量计,但是大部分企业还只是对废水排放量的计量,对于废水设施进水的计量还不够,工作中我们要做到全面核实被测企业的废水排放量和排放周期,对进水量和出水量都要仔细核对和记录,以便在考核废水排放浓度的同时更准确的考核废水的排放总量,真正做到废水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双达标。
5、实际采样过程中怎样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在准确核对废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确保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废水采集过程中,我们知道第一类污染物采样点位一律设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或专门处理此类污染物设施的排口。第二类污染物采样点位一律设在排污单位的外排口。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污水采样点位应根据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对整体污水处理设施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设施的总排口设置采样点。对各污水处理单元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处理设施单元污水的入口和设施单元的排口设置采样点。
除上述情况之外,我们在实际的监测过程中还会遇到突发的状况,比如会遇到企业将一些地面冲洗水或者设备维修等产生的废水排入设施,应该说这样的情况是合理现象,但是如果此时采样监测,势必对最终排放的总量核算有影响,如果偶然排入设施的水是高浓度的,那么最终核算的企业排放的总量将高于实际排放总量,反之,如果进入设施的废水是低浓度的,那么无疑废水被稀释了,最终核算的企业排放的总量将低于实际排放总量,我们所采水样就没有了代表性和准确性。所以我们在三同时验收过程中,必须全面掌握与污染源污水排放有关的工艺流程、污水类型、排放规律、污水管网走向等情况,在污水稳定排放时,采集最有代表性的样品,对突发现象要进行核查,有条件的情况下记录异常浓度的水量和发生周期。
6、实际采样过程中废水总量核算的其他注意事项
三同时验收中,很多企业需要考核总量,正常情况下用日均浓度乘以废水排放量即可,对于一些没有安装废水流量计的企业,可以让企业提供最近几个月的用水发票;对于一些分质处理的水样,特别是一类污染物,其生产和生活用水不能明显区分的企业,就需要根据企业用水量和环评文件中的水量平衡图核算各类污水的排放量;对于用水量和排水量每个月相差很大的企业,应该分别核查用水高峰期、平峰期、低峰期的用水量和废水的排放量,在准确监测废水排放浓度的基础上,更科学的核算废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对于废水 排放 要求有符合监 测要 求的一段明渠或安装在线流量计 ,并安装废水标识 牌 ;对于固体废弃物临时堆场或灰场要求采取防扬 尘、防雨淋、防渗透等措施并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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